改进现行规划编制方法的一点思考

鲁 锐

    经过多年的努力,大多数城市已经建立起了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从规划实施的情况看,规划在指导城市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规划所应具有的整体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当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是,就规划编制本身来说,也存在不少问题。


1、 从理论方法上看,现行的城市规划大多数采取静止与封闭的系统,缺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这表现在规划往往只注重终极目标的“远景蓝图”,而不重识实现这一目标的动态过程。


2、 从规划涉及的内容来看,常常只注重实体空间布置,缺乏承担规划实施的机构建设、资金保证等方面的内容,这使得规划流于形式,脱离于城市管理的决策过程。


3、 从规划的要素上来看,规划的目地、规划服务的对象等问题不明确,使规划缺乏自身存在的依据,同时不同层次规划编制的方法大同小异,忽视了各个层次的不同重点。


    实际上明确存在的问题反映出过去分析性规划编制方法在新形势下的不适应性,因此,明确规划体系的不适应部分,引进新的规划编制方法,就显得尤为迫切。针对上述普遍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编制方法。


1、 尽可能排除现行编制过程中因人而异的主观因素,采用客观的编制和程序性方法,从方法上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例如,在现行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目标的设定是以一个假设的人口规模为基数的,这与实际的情况往往相差甚远。我们可以采取以现时间问题为基础的目标设定方法,以明确的问题为起点,使规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明确国际上普遍流行的一种SWOT问题分析法,就可以用来分析我们面临的问题。该方法从四个方面着手提出问题,即S(strengthes):组织的内在优势、W(weakness):组织自身的弱点、O(opportunities):外在的机会、和T(threats):外来的威胁,被广泛应用于规划过程之中。关于目标的设定,国外也有不少通行的做法,SMART目标设定法就是其中的一种。这一方法认为,要想使设定的目标便于日后的操作,定义的目标应该符合五个方面的要求,即:S(specific):特定、明确、M(measurable):便于度量、A(atainable):能够得到的、R(realistic):现实性、T(time):时间性。


2、 采用适合于市场经济体系的规划形态,不仅研究实体空间的问题,更注重资源的配置和机构的建设。采用国际通行的行动规划(action plan)方法,可以为我们提供一条科学的途径。这种方法的哲学基础是“以自己的行动引导别人的行动”,它强调规划与决策的结合,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将目标蓝图转化为逐步实施的行动方案(图1)。以北海为例,北海目前城市建设战线过长,建设缺乏资金,另一方面,随着钦北铁路的通车,市政府拟选择火车站区域和港口区域进行重点开发建设,为此,我们作了一个行动规划,主要内容包括:①问题的提出;②目标和目的;③管理机构(法律框架、机构类型、初始股份构成、名称、预期操作期限、经济资源、组织结构);④操作指南(开发产品、土地获得、年度目录、生产、销售、财务管理);⑤工程清单;⑥可行性研究(市场与销售、实体规划和建筑设计、造价分析、财务分析);⑦结论。


3、 建立新的城市规划体系,区别对待不同层次规划的侧重点。

 

 

 

 

 

 

 

 


参考书目:
1、 Lem Pal. Action Plan. IHS,1990。
2、 Guide for Managing Change for Urban Managers and Trainers. UNCHS,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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